全國法院先進個人 鞠吉瑞
鞠吉瑞,男,漢族,山東高唐人,1975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2000年1月參加法院工作,現任山東法官培訓學院教學部副教授。在法官培訓和司法調研工作崗位上工作二十多年來,始終不忘初心,忠誠履職,立足崗位踏實努力工作,主動擔當作為,在平凡的崗位上為法官培訓和司法調研工作作出了突出貢獻。曾榮立個二等功二次,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全省法院先進個人等。
一、堅守教學一線,為法官培訓事業(yè)甘于奉獻
二十多年來,鞠吉瑞同志始終堅守在法官培訓的一線教學崗位上。他認真學習專業(yè)領域知識,積極到中院、基層法院掛職助理審判員,進行實踐鍛煉,不斷在審判理論和實踐方面提升自己;同時積極探索適應新的法官培訓形勢的教學方式,不斷更新適應新的法院工作和審判形勢的教學內容。注重運用山東法院科技法庭的資源優(yōu)勢,多次講授運用科技法庭的案例評析課;為預備法官培訓班進行行政審判模擬法庭指導,使得參訓學員的庭審能力有了實質性的提高;為司法輔助人員培訓班講授多層次引導式案例教學、案例討論以及行政裁判文書點評課;認真承擔預備法官培訓班的論文開題、中期指導和論文答辯工作,為學員講授“應用法學論文的寫作”等專題課,對2020年全國法院學術討論會山東重點論文進行指導,有效提升了年輕學員的應用法學論文寫作能力;受邀為濱州中院、德州市德城區(qū)法院和禹城市法院等講授“應用型法學論文的寫作體會”等課程,為山東黃河河務局、東平湖管理局,以及山東大學舉辦的法治政府建設培訓班等講授“行政應訴工作實務”等課程,獲得學員的一致好評。
二、深耕專業(yè)領域,在司法調研方面成績突出
為更好地做好法官培訓工作,鞠吉瑞同志注意加強專業(yè)學習、研究,積極撰寫科研論文,緊密結合司法改革和法院中心工作開展司法調研,成績突出。在全國法院第28屆學術討論會中,提交的論文《受欺詐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及判決方式》獲全國一等獎。他帶領團隊教師對山東法院行政判決履行、執(zhí)行情況進行調研,對160余件行政案件進行電話和實地回訪調查,所撰寫的調研報告受到省法院領導的肯定,并獲2019年(第七屆)全國行政審判優(yōu)秀業(yè)務成果一等獎。他認真參加山東省社科規(guī)劃研究重點項目《山東人民法院史》的研究寫作工作,負責編寫其中的行政審判部分共約10萬字。該書已于2022年11月由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他還曾參加國家級重大調研課題《全面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司法保障體制機制研究》的調研和寫作工作,主持完成省法學會課題《我國環(huán)境司法專門化制度研究》,并獲省法學會優(yōu)秀獎;另外,還主持完成了山東法官培訓學院院級課題多項。
三、勇挑工作重擔,為法院工作大局貢獻力量
在工作中,鞠吉瑞同志積極作為,敢于擔當,積極承擔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部署的相關工作,為服務全省法院工作大局貢獻力量。在法官員額制改革之初,連續(xù)四年參加全省法院員額法官入額考試的筆試出題及閱卷工作,并承擔成績公布后的成績查詢和答疑工作,在試題質量和閱卷工作質量方面經受住了考驗,圓滿完成了工作任務。他曾按要求認真做好省法院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制定及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先后對省法院、淄博中院、菏澤成武法院抽調的重點案件進行了案件質量評查,為淄博等法院進行了行政發(fā)改案件的分析講評。他帶領團隊教師完成了省法院政治部舉辦的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優(yōu)秀論文評選活動,從722篇征文中評選出56篇獲獎論文,由省法院政治部和學院共同將評選結果予以通報表揚。他還認真參與省法院類案證明標準課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類案證明標準》和《為新舊動能轉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等課題的調研工作,參與完成省法院法官辦案飽和度測算和審判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全面提升工作,為司法責任制改革和績效考核制度的完善作出了貢獻。2022年下半年,他積極響應組織號召,認真參加為期半年的省“四進”工作,榮獲山東省“四進”工作辦公室期末綜合考核“優(yōu)秀”個人。
四、甘當鋪路基石,在培訓工作中做好服務保障
鞠吉瑞同志從2014年至今擔任行政審判教研團隊負責人。他率先垂范,團結同志,年底考核主動讓賢;在認真做好團隊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在每年舉辦的審判執(zhí)行新進人員培訓班、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班、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專題培訓班等各類培訓工作中,為了受訓法官能有一個良好的培訓環(huán)境和培訓效果,認真做好相關組織協(xié)調、教學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在山東法官培訓學院為全省法官進行業(yè)務咨詢和交流而搭建的山東法官咨詢平臺工作中,他積極做好行政審判業(yè)務咨詢方面的專家聘請、問題跟進、組織答疑等工作,為全省法官的審判業(yè)務咨詢和交流作出了貢獻。